2022年4月21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關于通用產品安全的新法規。提議的法規將廢除理事會指令87/357/EEC和指令2001/95/EC。以下是重點:
本法規要求只有安全產品才能投放到市場。在下列情況下,產品應被視為符合通用產品安全要求:
(1)符合相關歐洲協調標準;
(2)無協調標準的,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法規提到了制造商、授權代表、進口商、分銷商、遠程銷售和在線市場運營商的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準備產品技術文件(保存10年)、標注聯系信息和產品名稱以及對不安全產品采取的其他措施。
此外,本提議法規還協調了仿食品產品的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