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佛山市某陶企出口到芬蘭的一批陶瓷磚因未辦CE認證,被芬蘭海關扣留。佛山檢驗檢疫局國家級建筑衛生陶瓷重點實驗室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嚴格按照CE認證的要求和流程為該企業的陶瓷磚進行了檢測,并頒發了CE符合性聲明,使該企業滯留在芬蘭港口的陶瓷磚得以順利清關,避免了企業的經濟損失。
歐盟建筑指令(89/106/EEC)明確規定,為保護建筑物和消費者的安全,從2005年12月1日起,進入歐盟市場的陶瓷磚必須通過CE認證,在產品包裝上加施CE標記。陶瓷磚CE認證的協調標準為EN14411:2006,該標準對陶瓷磚的規格劃分、系列劃分、不同場所的檢測項目和CE認證的有效期等都有明確規定。
佛山檢驗檢疫局提醒陶瓷生產企業,出口到歐盟的陶瓷磚和衛生陶瓷產品,出口之前所有規格和系列的產品都必須通過CE認證并加施CE標記,該CE認證的有效期為1年,即將到期的產品要及時申請認證。另外,陶瓷磚特別是無釉磚的檢測時間相對較長,企業需要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佛山檢驗檢疫局陶瓷實驗室作為國家級建筑衛生陶瓷重點實驗室,將積極為企業進行建筑衛生陶瓷產品的CE認證并給予相關的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