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慶及裝飾照明產品是指可攜帶、以插頭連接及作為臨時使用的照明產品及配件,使用120伏電壓。此類照明產品都是在工廠裝配,有推入式、小型及微型螺絲頭燈座并以串聯方式連接,或有蠟燭螺絲或中型螺絲頭燈座并以并聯方式連接,而且都是使用120伏電壓。這些照明產品包括發光裝飾配套物件,如星、花環、無燈罩蠟燭燈、燈光雕塑、吹制玩偶(塑料)以及動畫玩偶。其他照明產品包括以電池驅動的產品、太陽能產品、使用變壓器或低電壓電源的產品、軟身照明產品(裝有以軟身聚合物管密封的串聯/并聯連接燈泡),以及用于照亮節慶裝飾品的可攜式電燈等則不在該法規要求范圍內。
此外,太陽能產品不在規管范圍,原因是太陽能節慶照明產品并非使用120伏電壓,在撞擊及火警時不會產生同類損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