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項研究首三項任務的最終報告,已于2014年5月至9月期間公布。關于第四項任務的草擬報告,亦于同年10月15日出臺。
上述報告列出一份包含16個優先處理產品組別的例示清單,將來須為這些產品制訂環保設計及能源標簽措施。清單上的產品組別有干發器、干手機、水煲、流動電話、烤面包爐、電子消費品的無線充電器、非住宅樓宇內的樓宇自動控制系統、高壓清洗機、升降機及光伏變頻器等。
任務四草擬報告就每組產品進行更多方面的調查,包括對環境的影響、政策范圍、是否適合采用環保設計及能源標簽,以及工業競爭力。以流動電話為例,任務四草擬報告認為,這類產品未必需要采用能效標簽,但建議制訂一些環保設計措施,例如規定報廢電池須易于拆除回收、個人資料須易于提取及刪除、電話須易于修理,特別是使用者可以更換電池而毋須額外費用等。至于干手機,任務四草擬報告認為可以就能源效益和噪音水平訂立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