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提案旨在取代指令2000/9/EC,在不修改指令2009/9/EC范圍的情況下,對其中一些規定作出了必要的更新和闡明,例如闡明不具有專門運輸功能但設計是用于運輸和休閑目的的設備均屬于索道設備范疇。本法規提案還針對子系統采用了范圍更廣泛的合格評定程序,使其與那些已經可用于安全組件的合格評定程序一致。
該通報法規的擬批準日期為2015年年中,擬生效日期為自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起20天。